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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企系-學習進程

113學年度大四生下學期企業實習實施作業與時程公告

113學年度大四生下學期企業實習實施作業與時程公告

  1. 113學年度國企四甲(學號110級含前)同學下學期之企業實習,系上會提供足夠的廠商職缺名額提供同學實習,惟考量安排的實習單位可能與同學期望的工作地點、工作性質、及自身偏好有所差異,故開放同學先行自行尋找優質廠商職缺,並於113/10/4(五)前(開學一個月內)繳交自行尋找校外廠商申請表-紙本+電子檔(含實習廠商的簡介,營利事業登記證,實習工作內容等資料),向系辦提送申請。系上將於113/10/25前召開系所會議進行審查。
  2. 學生自行尋找實習機構,須協助學校與企業簽訂實習合約,並以信譽優良公司與工作環境安全為優先選擇,詳填公司資料及連絡人。
  3. 為配合教育部實習時數填報,及學期學分採記。實習期間必須介於114/02/01~114/06/30 且提供至少540小時規定實習時數,且實習單位於實習前須經系務會議審核。
  4. 本系將於113年11月前召開系所會議-針對同學申請自行尋找之實習廠商,逐案審查,審查結果將於系網公告。
  5. 除「自行申請廠商職缺並通過審查」的同學外,其餘同學均須採用系上所提供的實習職缺進行實習申請。
  6. 本系所提供之職缺將預定於113/10/25前公告,並預定113/11/08收取學生實習志願序與實習履歷資料。如有提早或延後時程將另行公告。
  7. 經系所會議媒合廠商職缺成功,系上公告結果後一週內,媒合完成的同學須備妥本系要求之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,送至系辦進行意願最後確認。
  8. 媒合成功未依上述規定進行最後意願確認者,視同放棄,系上不再另行媒合或接受其另外自行尋找職缺之審查申請。
  9. 經上述最後意願確認者,事後放棄或於實習期間中途放棄,該實習科目分數將被評為不及格。
  10. 實習需於「同一實習機構」實習期滿、並繳交月報、主管評核表等相關規定。未符合規定者視情節取消學分認列。

 

實習表單下載與說明

enlightened自行尋找實習廠商-系所收件日-113/10/4(五)

1.國企系_實習單位申請表-自行尋找

enlightened參加系上實習廠商徵才-系所收件日-113/11/8(五)

1.實習媒合志願序

2.實習履歷-個人資料表

enlightened媒合實習成功-所有學生應繳交-113/12/27(五)

自行尋找實習廠商-國企系-實習單位與家長同意書-自行尋找 &校外實習切結書

參加系上實習-校外實習切結書

實習流程如下:  (點圖可放大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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