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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下學期國企系實習單位媒合第一波 公告(110年11月19日公告)

1.系上媒合成功後,若有實習單位另外要求面試,則須由同學親自(或電郵、視訊)致實習單位面試(面試方法依各實習單位規定),

實習面試時間及結果執秘會統一公布。

2.自行尋找實習廠商的同學,如因故不能前往者,可於第二波系上媒合時提出申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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