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內獎學金申請期限:112/2/13~112/3/17
申請書請於附件下載
申請辦法請於附件下載或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查詢:
https://activity.kh.usc.edu.tw/p/406-1014-43210,r507.php?Lang=zh-tw
提醒:
1. 申請時間為2/13至3/17(五)逾期不收。
2. 申請時請務必看一下自己的申請條件有沒有符合(詳閱辦法)。
3. 申請3-1創辦人謝東閔紀念助學金的同學,優良事蹟請務必附上"佐證資料",未附佐證資料一律不給予加分(且不電話通知補件),佐證資料像是:當過班級幹部、志工證書、證照影本等等,「且須有兩位老師以上所寫之推薦函」,申請者以低收入戶、家境清寒、家庭遭逢變故者為優先。
4. 申請獎學金的同學,請列印"有排名"的成績單正本+本學期的在學證明,並上網填寫申請資料。
5. 獎學金申請表格請自行列印。
6. 獎學金申請書送件時請務必看清楚"送件單位",勿將諮商中心、課指組等其他行政單位收件的申請書送到系上來,若因送錯單位造成逾期,後果請自負喔。
7. 若獎學金辦法裡有提到"需檢附老師的推薦函",同學們再附即可。
8.創辦人謝東閔獎學金佐證資料的提供時間為"111學年度上學期",111學年度上學期以前的資料請不要當成佐證。
9.獎學金申請辦法,請同學們務必要看清楚申請條件。
10.申請3-3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有修訂新的系甄選辦法,符合規定的同學都可以提出申請(非班上前二或前五名才能申請,有申請就有機會)。
11.申請3-3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的同學,若學業成績/操行成績低於80分請勿提出申請。
12.要申請哪個獎學金請"寫清楚"名稱,不要送到系辦來後又說不知道申請獎學金的名字為何。
13.若與辦法規定條件資格不符就不要再送件來囉~因為系上初審就會先刷掉了。
14.若有提到要附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,請務必要附上證明喔。
(以下為獎學金初審單位為系上的獎學金,若同學要申請的獎學金非以下這些,請記得看清楚辦法上的收件單位是哪裡)
第一類:全校性獎助學金
獎助學金名稱:1-12實踐大學校友文教基金會助學金
宗旨:獎勵母校清寒優秀學生向上學習
名額:台北校區3名、高雄校區2名(含原住民專班),共5名為原則。
金額:10,000元
申請條件:
一、申請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
1.學業成績80分,操行80分(含)以上、各科及格。學士班體育、軍訓75分以上者。
2.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,具有其他特殊優異才能或其他獲獎紀錄者。
二、未受記過處分者。
三、持有鄉、鎮、區公所清寒證明。
四、未支領校內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。
五、經系(所)務會議通過後,各學制提送一名。
六、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:各學系、研究所。
七、複審單位:校友會。
八、審核通過者,須於月底檢附領獎心得(至少六百字以上),含自傳、未來畢業後的自我期
許等寄至E-mail:alumni@g2.usc.edu.tw;日後將刊登於校友會訊中。
九、本會於學校公開場合舉行頒發獎助學金活動,獎勵學生努力向學;高雄校區領獎依照高
雄校區領獎方式。
獎助學金名稱:1-15新園清寒助學金
名額:高雄校區2名。高雄校區原住民專班1名。
金額:15,000元
一、申請條件:
1.家境清寒(持有清寒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由導師佐證)。
2.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:
(1)父母雙亡者。
(2)父或母過世之單親家庭。
(3)父母皆65歲以上,年邁無工作者。
(4)父母皆為殘障者(具有殘障手冊證明者)。
3.操行80分(含)以上者。
4.未享有公費。
5.本助學金得獎者,不得再領取校內其他獎助學金。
6.需符合以上各項條件,方得申請本項助學金,由各系所為單位推薦人選一名。原住民
專班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推薦人選一名。
二、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:各學系、研究所。原住民專班委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辦理。
三、複審單位: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二組。
獎助學金名稱:1-44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新生入學特別專案助學金
名額:上限為當年度新生註冊人數,實際人數依當年度各學系自行訂定
金額:依各學系當學年度所提新生入學之專案輔導或助學金撥發方式而定
申請要項:
為鼓勵國內新生就讀本校,特訂定本要點。
一、本助學金為各學系依新生入學輔導過程中,依新生各別狀況予以核准,新生不用申請。
二、凡經國內各類入學管道入學的當學年度新生,並符合各學系訂定之當學年度專案輔
導或助學金撥發方式者,經學系審酌後,得撥發予通過審酌之當學年度新生助學金。
三、各學系應於當學年度10月31日前,提報獲補助同學至入學服務二中心,並由該中
心於當學年度12月31前造冊進行核發程序。
四、本助學金最後確認之名額及名單,校方保有最終異動及裁決權。
五、本助學金不得與「1-10實踐大學國內日間學士班新生入學績優獎助學金」重複領取。
六、本辦法經獎助學金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:不用申請,相關資格由各學系審核,最終名單由入學服務二中
心統一造冊。
第二類:院級獎助學金
獎助學金名稱:2-1校外重要競賽績優獎學金
(設計類、音樂類、其他類)
名額:台北校區12名(設計學院6名、民生學院4名、管理學院2名)、
高雄校區8名(文創學院6名、商資學院2名)。
金額:3,000元
申請條件:
獎助學金名稱:2-4 謝東閔先生紀念獎學金
設立目的:為紀念本校創辦人謝東閔先生,由財團法人徐增壽文教基金會捐款成立本獎
學金,以本校在學學生具品學兼優者為獎勵對象,特設立本獎學金。
名額:每學年15名(於第二學期受理申請)
台北校區9名(設計學院2名、民生學院2名、管理學院3名、英語學位學程2名)、
高雄校區6名(商資學院3名、文創學院3名) 。
金額:20,000元
申請條件:
一、學業成績80分,操行成績82分以上學生,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核定之,如學業成績
相同時,則依序以操行成績核定之。
二、申請人應備妥下列申請文件:申請表、學年成績單、其他佐證文件。
三、已領取過本項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。
四、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:各學系、研究所。
五、複審單位:各學院(需經院務會議通過)。
第三類:系級獎助學金
獎助學金名稱:3-1創辦人謝東閔先生紀念助學金
名額:每系班級數五班(含)以下1名、五班以上2名、各研究所1名、(高)原住民專班2名。
金額:10,000元
一、要項原則如下:
1.學業成績名列班上前50%,研究所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,操行80分(含)以上
者。
2.低收入戶、家境清寒(持有清寒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經由各系所務會議認定清寒
者) 或家庭遭逢變故者。
3.未享有公費。
4.具有二位系上老師之共同推薦。
5.系務會議通過。(原住民專班需經休閒產業管理學系系務會議通過)
二、本助學金甄選辦法得由各學系(所)參酌上列資格要項原則自行訂定之。
三、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:各學系、研究所。原住民專班委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辦理。
備註:日間部、進修部名額個別計算。
獎助學金名稱:3-3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
名額:班級人數41人(含)以上3名、21~40人2名、6~20人1名。
(以公告期間所列成績採計人數為準)
金額:3名(金額依次為3,000元、2,000元、1,000元)、2名(金額依次為3,000元、
2,000元)、1名(3,000元)。
申請條件:
一、每班學業成績及品行良好者。
二、由各學系訂定績優學生甄選辦法。原住民專班需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訂定績優學生甄選
辦法。
三、系務會議通過。原住民專班需經休閒產業管理學系系務會議通過。
四、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:各學系。原住民專班委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辦理。
獎助學金名稱:3-5進修學制學士班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
名額:班級人數41人(含)以上3名、21~40人2名、6~20人1名、5人(含)以下0名。(以公告期間所列成績採計人數為準)
金額:3名(金額依次為3,000元、2,000元、1,000元)、2名(金額依次為3,000元、
2,000元)、1名(3,000元)。
申請條件:
一、每班學業成績及品行良好者。
二、由各學系訂定績優學生甄選辦法。
三、系務會議通過。
四、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:進修學制各學系。
註:3-3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新增系績優學生徵選辦法,
往後3-3得獎者非固定前二或前五名之同學,只要符合資格,有申請就有機會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