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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9.02.15】108-2 校內獎學金申請通知

 

校內獎學金申請期限:109/03/16~109/03/27

申請書請於附件下載

申請辦法請於附件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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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:

1. 申請時間為03/16(一)至03/27(五)逾期不收

2. 申請時請務必看一下自己的申請條件有沒有符合(詳閱辦法)。

3. 申請3-1創辦人謝東閔紀念助學金的同學,優良事蹟請務必附"佐證資料",未附佐證資料一律不給予加分(且不電話通知補件),佐證資料像是:當過班級幹部、志工證書、證照影本等等,「且須有兩位老師以上所寫之推薦函」,申請者以低收入戶、家境清寒、家庭遭逢變故者為優先。

4. 申請獎學金的同學,請列印"有排名"的成績單正本

5. 獎學金申請表格請自行列印。

6. 獎學金申請書送件時請務必看清楚"送件單位",勿將諮商中心、課指組等其他行政單位收件的申請書送到系上來,若因送錯單位造成逾期,後果請自負喔。

7. 若獎學金辦法裡有提到"需檢附老師的推薦函",同學們再附即可

8.創辦人謝東閔獎學金佐證資料的提供時間為"108學年度上學期",108學年度上學期以前的資料請不要當成佐證。

9.獎學金申請辦法,請同學們務必要看清楚申請條件。

10.申請3-3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有修訂新的系甄選辦法,符合規定的同學都可以提出申請(非班上前二或前五名才能申請,有申請就有機會)

11.申請3-3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的同學,若學業成績/操行成績低於80分請勿提出申請。

12.要申請哪個獎學金請"寫清楚"名稱,不要送到系辦來後又說不知道申請獎學金的名字為何。

13.若與辦法規定條件資格不符就不要再送件來囉~因為執秘我這邊審核就會先刷掉了。

14.若有提到要附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,請務必要附上證明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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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為獎學金初審單位為系上的獎學金,若同學要申請的獎學金非以下這些,請記得看清楚辦法上的收件單位是哪裡)

 

獎助學金名稱: 1-12 實踐大學校友文教基金 會助實踐大學校友文教基金
會助宗旨:獎勵母校清寒優秀學生向上學習
名額:台北校區 3名、高雄校區 2名(含原住民專班 ),共 5名為原則。
金額: 10,000 元
申請條件:
一、申請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

1. 學業成績 80 分,操行 80 分(含)以上、各科及格。學士班體育、軍訓 75 分以上者。
2. 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,具有其他特殊優異才能或獲獎紀錄者。
二、未受記過處分者。
三、持有鄉 、鎮、區公所清寒證明。
四、未支領校內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。
五、經系(所)務會議通過後,各學制提送一名。
六、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:各學系、研究所 。
七、複審單位:校友會。
八、審核通過者,須於月底檢附領獎心得(至少六百字以上 ),含自傳、未來畢業後的我 期許等寄至 E-mail :
alumni@g2.usc.edu.tw ;日後將刊登於校友會訊中。
九、本會於學校公開場合舉行頒發獎助金活動,獎勵學生努力向學;高雄校區領獎依照高雄校區領獎方式。

 

獎助學金名稱: 1-14 美國南加州校友會清寒助學金 美國南加州校友會清寒助學金
名額:台北校區 1名、高雄校區 1名。
金額: 250 美元(依實際匯兌新臺幣收入數發給)
申請條件:
一、未享有公費者。
二、家境清寒、庭突遭變故者優先。
三、經系 (所)務會議通過。
四、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 :各學系、研究所。
五、複審單位:校友會。
六、審核通過者,須於月底檢附領獎心得 (至少六百字 以上 ),含自 傳、未來畢業後 的自 我期許等寄至 E-mail :alumni@ g2 .usc.edu.tw ;日後將刊登於校友會訊中。
七、本會於學校公開場合舉行頒發獎助學金活動,獎勵生努力向學;高雄校區領獎依照高雄校區領獎方式。

 

獎助學金名稱:1-15 新園清寒助學金 新園清寒助學金
名額:高雄校區 2名。高雄校區原住民專班 1名。
金額: 15,000 元
一、申請條件:
1. 家境清寒 (持有清寒之相關證 明文件或由導師佐)。

2. 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:
(1)父母雙亡者。
(2)父或母過世之單親家庭。
(3)父母皆 65 歲以上 ,年邁無工作者。
(4)父母皆為殘障者(具有殘障手冊證明者)。

3. 操行 80 分(含)以上者。
4. 未享有公費。
5. 本助學金得獎者,不得再領取校內其他助學金。
6. 需符合以上各項條件,方得申請本助學金,由各系所為單位推薦人選一名。原住民專班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推薦人選一名。
二、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:各學系 。原住民專班委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辦理。

三、複審單位: 高雄校區課指二組。

 

獎學金名稱:1-38 鑫淼大學清寒獎助學金
名額:台北校區5名(會計系1名、企業管理學系1名) 、高雄校區5名(會計暨稅務學系2名)
金額:20,000元
申請要項:
一、具有本校正式學籍者。
二、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。
三、學業成績75 分(含)以上、操行80分(含)以上。
四、經系務會議通過。
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:各學系
複審單位:課指二組

 

獎助學金名稱: 2-1校外重要競賽績優獎學金(設計類、音樂類、其他類)
名額: 台北校區 12 名(設計學院 6名、民生學院 4名、管理學院 2名)、高雄校區 8名(文創學院 6名、商資學院 2名)。
金額: 3,000 元
申請條件:
一、凡參賽者須以本校在學生名義報名參加全國性之比賽榮獲前三名者。
二、代表學校或國家參加各項技藝競賽,榮獲前三名獎項者或獲具特殊崇高意義,經系、院務會議認定其專業成就者。
三、經教育部甄選為文化訪問團員,代表國家至海外宣揚文化,宣慰僑胞者。
四、學術研究論文或設計作品獲表揚者。(申請論文獎學金者,其共同作者如為本校老師,則不得再申請校內學術獎勵金)
五、得獎事蹟為團體榮譽者,僅頒發一個代表名額。
六、須附導師或任課老師推薦函(說明該生之品行,與所獲獎項價值意義)。
七、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:各學系 (須經系/所務會議決議)。
八、複審單位:各學院(須經院務會議通過)。

 

獎助學金名稱:3-1創辦人謝東閔先生紀念助學金

名額:每系班級數五班(含)以下1名、五班以上2名、各研究所1名、(高)原住民專班2名

金額:10,000元

要項原則如下:

1.學業成績名列班上前50%,研究所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,操行80()以上者。

2.低收入戶、家境清寒(持有清寒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經由各系所務會議認定清寒者) 或家庭遭逢變故者。

3.未享有公費。

4.具有二位系上老師之共同推薦。

5.系務會議通過。(原住民專班需經休閒產業管理學系系務會議通過)

本助學金甄選辦法得由各學系()參酌上列資格要項原則自行訂定之。

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:各學系、研究所。原住民專班委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辦理。

備註:日間部、進修部名額個別計算。

 

獎助學金名稱:3-3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

名額:班級人數41人(含)以上5名、21~40人2名、6~20人1名、5人(含)以下0名。

金額:5名(金額依次為5,000元、3,000元、2,000元、1,000元、1,000元)、2名(金額依次為5,000元、3,000元)、1名(5,000元)。

申請條件:

  • 一、每班學業成績及品行良好者。
  • 二、由各學系訂定績優學生甄選辦法。原住民專班需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訂定績優學生甄選辦法。
  • 三、系務會議通過。原住民專班需經休閒產業管理學系系務會議通過。
  • 四、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:各學系。原住民專班委由休閒產業管理學系辦理。

 

註:108-2 3-3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新增系績優學生徵選辦法,

往後3-3得獎者非固定前二或前五名之同學,只要符合資格,有申請就有機會喔。

 

 

獎助學金名稱:3-5進修部學士班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

名額:班級人數41人(含)以上5名、21~40人2名、6~20人1名、5人(含)以下0名。

金額:5(金額依次為4,000元、2,000元、1,000元、1,000元、1,000)2(金額依次為4,000元、2,000)1(3,000)

申請條件:

  • 一、每班學業成績及品行良好者。
  • 二、由各學系訂定績優學生甄選辦法。
  • 三、系務會議通過。
  • 四、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:進修部各學系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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